2008年7月21日 星期一

昌他亡西周

昌他亡西周

昌〔一〕他亡西周〔二〕,之東周,盡輸〔三〕西周之情於東周。東周大喜,西周大怒。馮且〔四〕曰:「臣能殺之。」君予金三十斤。馮且使人操金與書,間遺昌他書〔五〕曰:「告昌他,事可成,勉成之;不可成,亟〔六〕亡來亡來〔七〕。事久且泄,自令身死。〔八〕」因使人告東周之候〔九〕曰:「今夕有姦人當入者矣。」候得而獻東周〔一0〕,東周立殺昌他。

〔一〕鮑本「昌」作「宮」。○元作「昌」,下同。此書作「宮」,不一。正曰:且當依本文。

〔二〕鮑本以罪去國曰亡。

〔三〕鮑本輸,言委以告之。

〔四〕鮑本「且」作「雎」。○元作「且」,「雎」之省也,猶「趙」作「肖」,「齊」作「立」。故後唐且,史作「雎」。裴駰亦曰,「唐雎以華顛悟秦也」。此西人,下同。正曰:且當依本文。札記今本「且」作「雎」,下同,乃誤涉鮑也。

〔五〕鮑本「昌他」下無「書」字。○為反間書以遺之。札記今本無「書」字,改「昌」為「宮」,乃誤涉鮑也。

〔六〕鮑本亟,急也。

〔七〕姚本一本止一「亡來」字。

〔八〕鮑本事泄露則死,而不亟來,自取之也。正曰:本文明白,注少「久」字,似不必。

〔九〕鮑本偵候之吏。揚雄曰,「西北一候」。

〔一0〕鮑本得其人與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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