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21日 星期一

秦攻魏將屖武軍於伊闕

秦攻魏將屖武軍於伊闕

秦攻魏將屖武軍於伊闕〔一〕,進兵而攻周〔二〕。為周最謂李兌〔三〕曰:「君不如禁〔四〕

秦之攻周。趙之上計,莫如令秦、魏復戰〔五〕。今秦攻周而得

〔六〕之,則眾必多傷矣。秦欲待〔七〕周之得,必不

攻魏;秦若攻周而不得,前有勝魏之勞,後有攻周之敗,又必不攻魏。今君禁之,而秦未與魏講〔八〕

也。而〔九〕全趙令其止,必不敢不聽,是君卻〔一0〕秦而

定周也。秦去周,必復攻魏,魏不能支〔一一〕,必因

君而講〔一二〕,則君〔一三〕重矣。若魏不講,而疾支之,是君存周而戰秦、魏也。重亦盡在趙。」

〔一〕鮑本唐志,為縣,屬河南。注,北有伊闕故關。此役秦昭十四年,此二十二年。補

曰:正義云,水經注,禹疏龍門以通水,兩山相對若闕,故謂之伊闕。今洛南猶謂之龍

門也。諸本「犀」作「屖」,當正。札記丕烈案

:「屖」即「犀」別體耳。後策文殺屖武,史記作「仆師武」,集解引此作「犀師」。「犀」者,

聲之轉也。

〔二〕姚本秦攻魏將屖武軍於伊闕,秦遂進攻周。伊闕,在洛陽西南六十里,禹所辟也,水所由此流入于洛川也。

〔三〕姚本李兌,趙將也。鮑本趙司寇。

〔四〕姚本禁,止也。

〔五〕鮑本趙,魏鄰也。魏有秦兵,則趙無事。

〔六〕鮑本得,猶勝。正曰:得其土地人民也。

〔七〕鮑本「待」作「持」。○補曰:字有訛。札記今本「待」作「持」。

〔八〕姚本講,和也。一曰「戰」。鮑本講,和解也。補曰:史甘茂傳索隱云,鄒氏「講」讀曰「媾」。又曰漢、史「媾」、「講」

兩字常雜。愚按,「搆」、「構」、「購」(韓世家有)亦然。

今凡為和解之義者,定讀從「媾」;為交結之義者,字當從「?」。後放此。

〔九〕姚本曾,一作「攻」,劉作「而」。

〔一0〕鮑本卻,猶退。

〔一一〕鮑本支,猶拒。

〔一二〕鮑本與秦和也。

〔一三〕姚本君,謂李兌也。鮑本凡言重,皆制人而不制于人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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